低voc生态水性绝缘漆清洁生产替代(油转水)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藁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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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06

项目名称 低voc生态水性绝缘漆清洁生产替代(油转水)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常安镇**村村西500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强子
联系人 张强子 联系电话 138****4315
项目投资(万元) 6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清洁生产水平及响应国家环保标准逐步提高的政策有助于企业良性发展,在现有车间内,我厂对现有真空浸漆装置用漆全部由原有溶剂型漆进行环境**型低voc水性生态绝缘漆替代(油性转水性替代);应部分客户需求,部分少量产品需对电机产品外壳进行环保水性漆喷漆,现有车间设置密闭水性喷漆间1间;并对车间进行加强密闭。根据所用环保水性绝缘漆检测报告(权威机构**省****研究院、国家****检测中心检测,检验日期2026年7月27日-8月4日,检测报告编号****),检测结果显示VOC含量为185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工业防护涂料中VOC含量250g/l限值要求,属于水性非溶剂型低VOCs环保产品涂料,符合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规定,提倡的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要求的涂料、漆黏剂、油墨等。(注:原环评批复中,环评批复的建设3套真空浸漆装置,为助力环保节能减排,我司建设1套真空浸漆装置,其余2套不再进行建设;非溶剂水性漆真空浸漆工序及水性漆喷漆工序,年总用用漆量为2吨左右,低于10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水性漆浸漆及水性漆喷漆废气(加水帘柜),通过一套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废,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水性漆桶厂家回收。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承诺:**** 张强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强子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05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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