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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县长滩河流域(甲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水电司文〔2026〕11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为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进一步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我委根据职能职责对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再次审核,请按照******公司出具的《**县长滩河流域(甲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完善你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对原可研批复(**发改投〔2026〕177号)作出调整,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长滩河流域(甲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511-500236-04-01-955741)。
二、项目法人:****。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地点:**县长滩河流域甲高段。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处理厂1500吨/天,改造污水管网11.05公里,**人工湿地0.3平方公里、生态沟渠20公里、生态护岸35.65公里、生态隔离带0.5平方公里。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服务区域污水收集效率提升至98%以上,沿岸植被覆盖率提升至85%以上。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原总投资9108.19万元,评审修改后的《可研报告》总投资为9103.40万元,审减4.79万元,估算总投资调整为9103.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3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2.49万元,基本预备费761.0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18个月。
八、招标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
请你单位接件后,抓紧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工作,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附件:**县长滩河流域(甲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