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理局)的委托,对花明楼景区花明园假山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花明楼景区花明园假山改造项目(第二次)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预算: 206000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06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实行了“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注明)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街道潇湘一期25栋101单元1楼)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街道潇湘一期25栋101单元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管理局)
地 址:**市**市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5****089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道潇湘一期25栋101单元1楼
联 系 人:孙慧、黄伟、甘媛、刘巧眉、吴培英
电 话:151****6607/0731-****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