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6〕11号)、《关于印发2026年**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字〔2026〕44号)和《关于印发**市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字〔2026〕28号)文件要求,我县为2026年省级茶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县,为完成我县项目实施任务,需公开遴选1个永**茶园生态低碳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推广项目经费2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县开展生态低碳茶园管理技术协同推广工作,****基地1个,核心展示面积400亩,辐射带动推广面积2500亩以上;开展培训1期,培训农技人员100人次以上,印发技术资料1000份。
二、项目实施期
2026年8月—2027年8月(准备阶段2026年7月,验收阶段:2027年9月)。
三、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县内从事茶叶种植,具有集中连片茶园面积达4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社等经营主体。基地位置交通便利,茶园基地基础设施(水、电、路)完善;
茶园管理较好、处于丰产期且地势较开阔平缓,便于开展项目相关试验示范;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配备掌握茶叶种植技术的技术人员1-2人,具有丰富的茶园管理经验,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申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信用行为;
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茶园生态低碳管理技术推广任务,遵守推广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先实施、后补助”方式使用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试验示范肥料、农药等农资,施肥、打药机械设备;购买绿色防控杀虫灯、色诱虫板、性诱剂等物资,购置示范牌,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试验示范用工费等,严禁列支办公经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非推广用途。
四、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推广任务的实施主体报名参加遴选,需书面提交**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内容包括:
1.推广实施主体简介:实施主体资质等级、茶园基地情况(包括面积、基础设施、基地交通等)、技术及管理人员保障等;
2.**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推广目标、推广方式、实施地点、面积、经费预算、预期效益等;
3.证明资料:包括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信誉情况、基地土地流转合同或林权证、资质等级证明,基地图片等。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8月12日前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到****(商务写字楼10楼1012办公室)。
联系人:李盛177 0462 7745
六、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
2.实地审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以及企业情况进行实地审核,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综合打分,申报主体只有1家报名时,综合评分需80分以上,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综合认定推广实施主体。
3.信息公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市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2.**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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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6〕11号)、《关于印发2026年**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字〔2026〕44号)和《关于印发**市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字〔2026〕28号)文件要求,我县为2026年省级茶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县,为完成我县项目实施任务,需公开遴选1个永**茶园生态低碳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推广项目经费2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县开展生态低碳茶园管理技术协同推广工作,****基地1个,核心展示面积400亩,辐射带动推广面积2500亩以上;开展培训1期,培训农技人员100人次以上,印发技术资料1000份。
二、项目实施期
2026年8月—2027年8月(准备阶段2026年7月,验收阶段:2027年9月)。
三、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县内从事茶叶种植,具有集中连片茶园面积达4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社等经营主体。基地位置交通便利,茶园基地基础设施(水、电、路)完善;
茶园管理较好、处于丰产期且地势较开阔平缓,便于开展项目相关试验示范;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配备掌握茶叶种植技术的技术人员1-2人,具有丰富的茶园管理经验,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申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信用行为;
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茶园生态低碳管理技术推广任务,遵守推广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先实施、后补助”方式使用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试验示范肥料、农药等农资,施肥、打药机械设备;购买绿色防控杀虫灯、色诱虫板、性诱剂等物资,购置示范牌,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试验示范用工费等,严禁列支办公经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非推广用途。
四、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推广任务的实施主体报名参加遴选,需书面提交**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内容包括:
1.推广实施主体简介:实施主体资质等级、茶园基地情况(包括面积、基础设施、基地交通等)、技术及管理人员保障等;
2.**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推广目标、推广方式、实施地点、面积、经费预算、预期效益等;
3.证明资料:包括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信誉情况、基地土地流转合同或林权证、资质等级证明,基地图片等。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8月12日前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到****(商务写字楼10楼1012办公室)。
联系人:李盛177 0462 7745
六、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
2.实地审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以及企业情况进行实地审核,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综合打分,申报主体只有1家报名时,综合评分需80分以上,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综合认定推广实施主体。
3.信息公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市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2.**县2026年省级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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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