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三溪口街道白浦村弱电建设及集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联合体投标与招标公告中描述不一致 | 接受,联合体牵头单位加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 接受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现改为“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标书代写
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石溪乡溪口村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家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370
质疑联系人:季晓琛
质疑联系方式:138****1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戈岙湾7号4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媛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2575
质疑联系人:留文晓
质疑联系方式:131****4233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县**街道**东路1号12楼1207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