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锅炉改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对现有1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实施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包括炉膛改造、更换内部构件,提升燃烧效率;同步升级脱硫、脱硝、除尘烟气治理设施,更新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等,保证改造后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利用46MW燃煤热水锅炉剩余供热能力,承担**子镇27万m2供热面积的冬季供暖任务。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锅炉改建工程项目
联系人:赵兴权
联系电话:186****4568
邮箱:****@qq.com
地址:****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善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2****9215
邮箱:****@qq.com
地址:****岗区**大街212号楼八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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