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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区溪口单元溪口自然村街坊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6 | |||||||||||||
| 《****片区溪口单元溪口自然村街坊详细规划》****研究院编制。2026年7月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9月5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溪口自然村村庄集聚区,**山体,西、北至岩坦溪、南至农田。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8.35公顷。 二、规划规模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总用地38.3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33公顷。 三、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07) 规划居****基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基地(0703) ****基地主要为现状村民住宅,规划取消溪东路西侧规****基地用地。 (2****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村委会、宗祠、水月亭、****中心等村级服务设施,以****社区服务用地等。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0801) 规****办事处。 (2)教育用地(0804) ****幼儿园用地。 (3)医疗卫生用地(0806) ****卫生院用地。 (4)社会福利用地(0807) ****小学用地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 3、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 (1)公路用地(1202) 规划保留现状省道S208。 (2)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主要为现状村庄内部道路。 (3)交通场站用地(1208)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主要为南侧村庄****停车场。 4、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村内现状公用设施用地。 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主要为沿岩坦溪规划的公园绿地。 6、特殊用地(15) 规划特殊用地主要包括宗教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 (1)宗教用地(1503) 规划宗教用地主要为保留现状溪口教堂、殿堂等。 (2)文物古迹用地(1504)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主要为保留的现状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非建设用地 1、耕地(01) 主要为保留现状各类农田。 2、林地(03) 除少量纳入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用地之外林地均现状保留。 3、陆地水域(17) 规划陆地水域包括河流水面和坑塘水面等。 (1)河流水面(1701) 河流水面包括岩坦溪河道以及村内水系河道。 (2)坑塘水面(1704) 规划坑塘水面主要为保留村内现状1处水塘。 四、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等级分为省道和村庄道路,****车行道和巷道。 省道S208,规划道路宽度12米,两侧公路管理范围不小于16米。 村庄内部道路宽度2-6米不等,其中4-6****车行道, 2-4米(不含)为村庄巷道,是不定位道路。 2、交通场站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主要为南侧村庄****停车场。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局****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址:****政府网站 https://www.****.cn/ 联系地址:**县**街**前路117号(****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232 附图: 01、位置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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