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地 址:**区大佛路333号
电 话:联系电话:0826-****8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 |||||||
| 3 | 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化综合利用项目 | ****办事处小****商贸物流园区) | ******公司 | **弘达****公司 | 该项目拟建1条营养土、1条生物质燃料生产线以及1条煤矸石提硫生产线,建成后达到年处理5万吨营养土、5万生物质燃料,30万吨煤矸石规模,项目总投资 1500 万元,环保投资 59.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9% |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相关的整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临时旱厕,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设备选型时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护墙,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合理统筹施工进度和安排,尽量避免中午(12:00—14:30)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依托外部相应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木条、木板、纸板、塑料袋等可回收利用**,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收集送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建筑垃圾**化再生利用项目妥善处置。 运营期: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煤矸石提硫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处理厂;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废气。原料及成品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采取密闭车间、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生产线恶臭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酸喷淋+水喷淋+生物过滤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装卸过程中做到不高空抛卸料,生产设备夜间不运行;汽车外运时不得超高、超载,降低时速,在沿线居民集中区不得连续鸣笛。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原料包装袋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其余固废均及时外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堆放在危废暂存****公司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