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河南九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锰破碎粉末生产项目的批复

审批
河南-新乡-新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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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服务局关于对《******公司电解锰破碎粉末生产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8-06 09:33

审批意见:

新经环表审〔2026〕4号

****行****服务局

关于对《******公司电解锰破碎粉末

生产项目》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环评工程师吴火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20********000179)主持编制的《******公司电解锰破碎粉末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位于新****开发区**街与广源路交叉口东南角001号,建设******公司扩建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投料粉尘和袋装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依托原有除尘器TA01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扩建完成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有组织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车间密闭,定期清扫,保证废气收集效率,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及《****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且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扩建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203t/a,通过减少现有工程锰系铁合金粉末生产线产品产能颗粒物削减量为0.223t/a,扩建后全厂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不新增外排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涉及废水总量。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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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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