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刘集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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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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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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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刘集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常青街道宏村路1228****中心A座办1901

成交金额:78.04184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8.04184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刘集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县刘集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县刘集镇倪桥村、刘圩村、田圩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下水道、公厕、路灯、五小园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小凡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00209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旭(组长)、陈鹏飞、王从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为壹万壹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刘集镇中兴路与五固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义文

联系方式:05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2栋3楼

联系人:丁成员(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191****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义文(采购人代表)、丁成员(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0552-****005、191****2223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8-06 09:52:16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8-06 10:03:00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4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0分44秒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6
中标通知
固镇县刘集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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