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高庄村村“两委” 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名称:****中心 。
坐落位置:高庄村部后院 。
房屋现状:厨房3间面积75平方、大包箱1间面积60平方、小包箱3间面积75平方,室内水电、空调、冰箱、餐具、桌椅板凳基础配套齐全,符合餐饮经营条件,现整体对外出租,可用于乡村旅游接待、日常餐饮经营。
二、租赁核心条件
1.租金标准:年租金 6600 元(大写:陆仟陆佰元整),水电费及基础配套设施损坏自行负责。
2.租赁期限:3年,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3.缴费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全额付清全年租金,先付后用。
三、承租对象要求
1.年满18周岁、无失信及违法经营记录的自然人,或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
2.经营项目须符合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严禁从事污染环境、噪音扰民、违规餐饮、易燃易爆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服从村委会统一管理,文明经营,维护村庄整体形象,不得欺客宰客、占道经营。
4.院内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四、租赁约束条款
1.****村委会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转借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墙体、水电主体结构。
2.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保洁费、经营所需各类证照办理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房屋日常小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房屋主体重大损毁由出租方负责修缮。
4.租期届满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动物品自行搬走,固定装修、改造设施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五、报名及看房事宜
1.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看房方式:有意承租人可****村委会现场实地查看房屋现状。
3.报名地点:****委员会所需材料: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璐璐 联系电话:159****5513。
六、其他说明本公告最终****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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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