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栋405室等8处不动产法律尽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www.****.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17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7栋405室等8处不动产法律尽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32万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27栋405室等8处不动产法律尽调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备注:
服务期限: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8处不动产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及配套法律文书。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看“常见问题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9:30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2.本项目开标地点:**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4.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4.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ww.****.com/),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须使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供应商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常见问题专区”栏目。
(3)在**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5)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583988、****28657、****922569)。
4.2、未按上述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交有效的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一、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二、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国资
地址:**区三宝陶源谷
联系方式:159****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县城朱家港居民点
联系方式:173****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9****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