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市**社会宣传氛围的营造。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对该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
二、项目需求内容
(1)区域范围:**市**区**街道一带。
(2)宣传内容:包含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等内容。
(3)宣传类型:喷绘类、固化类、涂鸦式、绘图式、户外宣传栏等。
(4)制作材料:木质、钢架、陶瓷、塑胶板等。
(5)制作明细:要标明清楚广告的尺寸大小、数量、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制作价格(单个)、总价、广告制作的具体位置(附上位置图)等情况。
(6)质量要求:抗风防震、防火防雷、防水防晒;定期开展巡检,对生锈、破损、脱胶、开裂、褪色、脱落、变形等故障问题,完成维修更换;所制作的广告实物质保不低于2年,质保期内所有材料损耗、人工维修、更换配件全部由供应商免费承担,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维护翻新。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四、报名条件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注册成立满一年;
3、国内注册(指按国****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资格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报名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简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方案、经费预算等(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好。
七、评审评议及结果公告
报名截止后,**市民宗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评议工作,并将最终确定的****人民政府网政采公告栏进行公告。
八、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用档案袋密封送达**市民宗委民族事务二科(**市**区人民路1****中心2楼东前20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翔宇,联系电话:077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