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镇三公山村管网延伸工程10KV-0.4KV供电线路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镇三公山村管网延伸工程10KV-0.4KV供电线路材料采购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无城镇滨**路84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斌 0553-****56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市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咨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 134****172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469300.00元 | |
| 供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市2021-9号地块(揽山云上院)小区一期供配电(内线)工程; 2、无城镇米市街区A区1、2号楼部分商业用房电力更换升级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477880.00元 | |
| 供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鼎达****公司变压器安装工程; 2、襄**满楼变压器安装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