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竞争询邀函
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5)川04民初18号,攀****公司与**市****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并进行鉴定。****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备选库(或省高院备选库中**地区)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鉴定能力的机构自愿报名参与竞争(暂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 案号 |
(2025)川04民初1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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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鉴定人 |
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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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申请鉴定人 |
**市****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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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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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
2018年9月25日,原告中标涉案工程,中标价为:设计(含勘察)费下浮比例32%,施工工程费下浮比例8.9%,中标总工期850日历天,施工质量要求达到质量合格。2018年10月31日,双方签订《**区 S515乐温大桥及引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称《工程总承包合同》)。2019年12月31日,**市****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9)346号文《**市****委员会关于**区 S515乐温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的批复》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概算作出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6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3155万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及安全生产费约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782万元,预备费约747万元。批准2020年1月21日为开工日期。原告依约履行了《工程总承包合同》,主张已完成工程量金额¥****77898.40元,被告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为¥****7587.00元,其余工程款未再支付。2023年4月24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取得《**区 S515乐温大桥及引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原告将案涉工程移交给被告。此后,双方就项目工程资料的签证、结算及付款、解决争议,原告已经向被告移交了结算报告和资料,但被告明确表示不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项,要求原告采用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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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
**市**区S515乐温大桥及引道工程,地点:**市**区龙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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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对案涉**区S515乐温大桥及引道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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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材料 |
1.《民事起诉状》;2.《民事答辩状》;3.《造价鉴定申请书》;4.《公路公司关于鉴定资料的说明表格》;5.《质证笔录》;6.公路公司证据壹册(2025年11月);7.**市长****集团有限公司质证意见壹册(2026年2月5日,共105页);8.结算资料光盘共六张(《9.4照片、9.26咨询录音》《乐温大桥补充资料(**乐温大桥项目)》《归档竣工资料(**乐温大桥项目第1卷至第87卷)》《施工图电子版、竣工图电子版、前期资料、结算书、经济及签证资料、验收报告(**乐温大桥项目)》《乐温引道工程资料(全)》《归档竣工资料(**乐温大桥项目桥梁部分第88卷至160卷、第187卷至392卷第194卷)》);9.《乐温路项目争****公司)》U盘壹个。说明:以上1.2.3.4.5为复印件,不需归还;6.7.8.9为原件,需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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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曾获得甲级(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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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基准用时 (工作日) |
(鉴定用时不超过30日,疑难案件不超过60日,鉴定时限从鉴定机构接收补充鉴定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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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鉴定费(含5次以内现场勘验、证据交换等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出庭费另列 |
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鉴定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或低于前述基准鉴定费用的50%,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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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或接到电话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
2026年8月14日16:00 |
报名方式 |
现场、邮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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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万力 |
联系电话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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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地址 |
**大道东段750号 |
接收部门 |
技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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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时间 |
2026年8月18日15:30 |
评审地点 |
**大道东段7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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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https://img4.****.cn/mup/uploadfile/2026/08/06/10/5f1a5b04847d43e4036a78c8d846fdd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