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青海省民和县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青海-海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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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省民**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年07月1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民**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227号

联系电话:0972-****0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省民**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民**

****环境局

**辰飞****公司

工程位于民**马场垣乡、隆治乡、总堡乡、古鄯镇,项目总投资522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修复地块20处,面积26.5hm2;(2)生态拦截沟工程:建设生态拦截沟12条,总长度2245.1m;(3)生态护坡工程:建设铅丝石笼生态护坡2557.62m。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旱厕并定期清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施工材料远离沟道堆放,并采取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在专门维修点进行,禁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土石方开挖、物料堆放区域采用防尘网覆盖,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临近山庄村、占沟村等保护目标处施工时设置围挡;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机械和油品;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靠近小岭村、山庄村等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围挡,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超范围开挖、碾压植被;施工前剥离临时占地表土并做好堆存养护,施工结束优先原位回填;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不**临时道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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