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高压电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中心高压电机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设备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高压电机 |
额定功率280KW 额定电压10000V 额定转速744r/min 额定电流21.5A |
套 |
1 |
二、约定事项:
1、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为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包含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及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设备投运、售后服务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或缩短而调整。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若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且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延误原因,又无正当理由的,每推迟一天罚3000元,推迟7天及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罚没所有履约保证金。
3、服务周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市场询价表、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截图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8月12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公司(**市公园北路1088号),或将市场询价表、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截图等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苏海丹,联系电话:0513-****9918。
6、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采购人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无故障运行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实际结算价的90%,剩余实际结算价的10%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对账,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发票,并由采购人根据发票金额进行付款,付款时间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利息不计)。
7、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计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受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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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