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6]5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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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6]5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县****号及23号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m2)

出让方式

土地

用途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

十字园区

18406

挂牌

工业用地

≥1.2

≥45%

≤15%

50

552.5

552.5

2026-23

梅渚镇

8760

拍卖

商服用地

≤1.0

≤30%

≥10%

40

1708.5

342

**县2026-23号地块具体用途为:商服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项目,****商务局审核,符合《**市成品零售网点布点“十五五”规划》。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2.关于**县2026-23号地块其他要求。参加**县2026-23号地块公开出让活动的竞买人,****商务厅、国土厅、****管理局、****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文件要求,事先到县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取得预核准通知书,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活动。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一)**县****号地块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6年8月6日- 2026年9月2日16时。申请人可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在2026年9月2日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二)**县2026-23号地块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6年8月6日- 2026年8月25日16时。申请人可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在2026年8月25日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2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一)**县****号地块

挂牌时间:2026年8月26日10时- 2026年9月4日16时。

地点:********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二楼)。

(二)**县2026-23号地块

拍卖时间:2026年8月26日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6年8月26日11时- 2026年9月4日16时。

地点:********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二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

1.**县****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县2026-23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让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总出让价款50%的首期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余款部分缴纳方式: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剩余全部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者选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于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为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要求,本次出让的**县****号地块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关于用地清单制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厅等11 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25号)精神,推进产业用地“清单制”出让制度,本次出让的**县****号地块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清单》进行出让。

(四)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618 182****9919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61********00011118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0********01166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272002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0********666****00023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340********053005297

**** ****

2026年8月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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