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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221636D | 建设单位法人:张旭 |
| 吴珊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涂山路229号 |
| ****ERCP手术间C型臂X射线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涂山路229号 |
| 经度:117.345890 纬度: 32.9318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8 |
| 蚌环许〔2025〕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 5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22163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5-12-22 |
| 2026-01-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05 |
| 2026-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f.****.com/gsnews.asp?ID=180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利用综合****中心ERCP预留用房,在其原有框架结构上进行设计布局,加强机房的屏蔽防护能力,机房有效使用面积约为41m2(6.18m×6.66m)。配套购置1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型号为德国西门子CiosAlph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25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在综合****中心ERCP机房配套购置1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型号为德国西门子CiosAlph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25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机房有效使用面积约为41m2(6.18m×6.66m)。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接诊患者后,根据其病情确认诊疗方法,告知可能受到的辐射危害; (2)病人准备完毕进入机房摆位、固定,然后进入机房内对病人进行局部消毒处理和局部防护处理等术前准备工作;关闭防护铅门,开启安全联锁。 (3)医生进行插镜(十二指肠镜经口依次通过食管、胃、进入十二指肠降段,找到十二指肠乳头)、插管(将导管插入乳头),设置曝光参数。 (4)在透视下经造影导管注入造影剂,在荧光屏上见到胆管或胰管显影,显示病变,完成造影剂注入后,医生退出机房,通过控制室操作台对病人进行拍片,得到病人病灶部位清晰影像资料。在此过程主要产生的污染源为X射线。 (5)根据患者胰胆管病变情况,采取不同内镜下治疗措施(如括约肌切开取石、放置引流管或支架缓解胆管梗阻、瘘管支架放置等)。 (6)治疗结束,撤出导管,患者离开检查间,待机准备下一次诊断(或关机)。 | 实际建设情况:(1)接诊患者后,根据其病情确认诊疗方法,告知可能受到的辐射危害; (2)病人准备完毕进入机房摆位、固定,然后进入机房内对病人进行局部消毒处理和局部防护处理等术前准备工作;关闭防护铅门,开启安全联锁。 (3)医生进行插镜(十二指肠镜经口依次通过食管、胃、进入十二指肠降段,找到十二指肠乳头)、插管(将导管插入乳头),设置曝光参数。 (4)在透视下经造影导管注入造影剂,在荧光屏上见到胆管或胰管显影,显示病变,完成造影剂注入后,医生退出机房,通过控制室操作台对病人进行拍片,得到病人病灶部位清晰影像资料。在此过程主要产生的污染源为X射线。 (5)根据患者胰胆管病变情况,采取不同内镜下治疗措施(如括约肌切开取石、放置引流管或支架缓解胆管梗阻、瘘管支架放置等)。 (6)治疗结束,撤出导管,患者离开检查间,待机准备下一次诊断(或关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机房已安装观察窗,设置对讲系统,以便于观察受检者状态和防护门开闭情况; 2、在介入手术床体旁、控制室操作台上均设有“紧急制动”按钮,在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出束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任一个紧急制动按钮,均可停止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出束; 3、机房门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防护门能有效联动; 4、机房门外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机房门上方应有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上应设置如“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机房门外顶部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变为红色,警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候诊区应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 5、ERCP机房依托综合病房大楼现有通排风系统,可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 6、设备控制台上有仅供授权人专用的钥匙,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使用钥匙开关开启控制台; 7、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介入手术治疗时,机房内医生建议佩戴2枚个人剂量计,1枚佩戴于铅围裙外锁骨对应的领口位置,1枚佩戴于铅围裙内躯干上,并且将内、外剂量计做明显标记(如以对比鲜明的颜色进行区分等),防止内、外剂量计反戴的情况发生; 8、机房内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火灾报警装置与通风联锁。机房设置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和紧急出口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1、机房和控制室之间设置了观察窗和语音对讲装置,用于观察机房内部情况; 2、在手术床旁和控制台上均设有急停按钮可用于紧急情况下停止出束; 3、受检者防护门可与上方警示灯有效联动; 4、防护门外张贴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电离辐射危害告知制度;防护门上方设置了带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可视警示语句的警示灯且与防护门可有效联动; 5、机房依托综合病房大楼现有通排风系统,可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 6、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使用钥匙开关开启设备控制台; 7、本项目手术人员佩戴2枚个人剂量计,分别位于铅衣外领口和铅衣内躯干处并以不同颜色予以区分; 8、机房内配备了与通风联锁的火灾报警装置、配备了灭火器材;机房内设置了应急照明和紧急出口标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防护方案进行建设,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实体屏蔽的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扬尘、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三)应按照《报告表》中要求进行工作场所划分建设,严格落实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控,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 (四)应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相关技术要求,正确设置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动力通风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关联装置、警示标志等辐射安全设施。 (五)认真制定和履行监测计划。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满足核技术应用项目监测需要。利用辐射巡测仪,按照《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DB34/T4571-2023)开展自行监测,监测记录归档妥善保存。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或超标时,应立即停止辐射工作,待整改完毕,复测达标后方可继续工作。 (六)应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及时根据新增项目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同时,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管理,安排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核技术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严格执行辐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检等管理制度和辐射防护年报制度。 (七)请在获得本环评批复后、该射线装置启用前申请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每年年底前对全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在次年1月31日前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评估报告。 (八)请在该射线装置使用后三个月内,严格接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九)本批复只适用于以上核技术利用项目,其他如涉及非放射性污染的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按照环评报告的方案进行了建设,经监测,辐射工作场所的屏蔽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医院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了施工扬尘、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医院已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对现场进行了控制区和监督区的两区划分并进行了管控,设置了相应的分区标志。 ****医院已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相关技术要求,设置了观察窗和视频监控、动力通风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关联装置、警示标志等辐射安全设施。 ****医院已为本项目配备了一台JB4000型辐射检测仪,按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检测并留档,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问题并整改。 ****医院已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及时根据新增项目完善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单,委托****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人民医院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医院已于2025年10月28日重新申领了本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已于2026年1月15日提交了2025年辐射安全年度防护评估报告。 (八)本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本项目批复之日至开工建设未超过5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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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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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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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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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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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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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