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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96829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现将《****富用重晶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开内容为报告公示版全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富用重晶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地点:**县**镇珠压村富用屯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加工生产区(棚)、原矿堆放场区、产品堆放场区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沉淀池等设施建设,以外购重晶石原矿为主要原料,经破碎一水洗筛选一产品外运等工序,建成年产重晶石(产品粒径 8cm~10cm)6万吨规模。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投资 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项目实际总投资 32%。
6、竣工时间:2026年6月。
7、公示期:2026年8月6日-2026年9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7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