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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0MA7AYWG544 | 建设单位法人:方健力 |
| 邹融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1-8层 |
| **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64-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22-G5522-沿海货物运输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兴港镇新岭近岸海域 |
| 经度:109.528430 纬度: 21.48943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3 |
| 桂环审〔20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762.54 |
| 2462.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0MA7AYWG5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冠****公司 |
| 914********11130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591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4个码头泊位,其中3个为1万吨级泊位,1个为5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可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其中南7号至南9号为1万吨级泊位,南10号为5万吨级泊位,码头使用岸线长度746m。 设计吞吐量:设计年吞吐量700万t。 货种:散货(高岭土、化肥、矿石)、件杂货(钢制品、卷钢、袋装粮食等)、集装箱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4个码头泊位,其中3个为1万吨级泊位,1个为5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可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其中南7号至南9号为1万吨级泊位,南10号为5万吨级泊位,码头使用岸线长度746m。 设计吞吐量:设计年吞吐量700万t。 货种:散货(高岭土、化肥、矿石)、件杂货(钢制品、卷钢、袋装粮食等)、集装箱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南7号~南9号泊位码头前沿共配置7台25t-33m门座起重机(吊钩、抓斗两用)、3台50t-35m门座起重机(配集装箱吊具),南10号泊位配置2台41t集装箱岸边桥式起重机。 货物水平运输机械及堆场机械配置:普通散货水平运输为30t自卸车,堆场作业为装载机;件杂货水平运输为牵引车拖平板车,库场作业为轮胎吊或叉车(其中化肥装船前由仓库内装载机+移动皮带机将散装化肥进入灌包机,然后运至码头前沿);集装箱水平运输为集装箱牵引车拖半挂车,堆场作业为10台电力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 具体装卸工艺流程如下: ①散货(高岭土、非金属矿石、铜精矿等) 船←→门座起重机←→前沿临时堆场←→装载机←→自卸车←→后方堆场←→装载机←→港外汽车。 ② 散货(化肥) 船←门座起重机←牵引车+平板车←叉车←灌包机←移动皮带机←装载机←仓库←港外汽车。 ③件杂货 船←→门座起重机←→牵引车+平板车←→轮胎起重机、叉车←→库场←→轮胎起重机、叉车←→港外汽车。 ④集装箱 船←→门座起重机、岸桥←→集装箱牵引车+半挂车←→轮胎场桥←→堆场←→轮胎场桥←→港外集卡。 | 实际建设情况:南8号~南10号泊位配置3台50t-35m四连杆多用途门座起重机(配集装箱吊具),2台25t-35m门座起重机(吊钩、抓斗两用),以及4台50t-35m单臂架多用途门座起重机,主要装卸散货(高岭土、矿石)、件杂货并兼顾集装箱;南7号泊位主要为散装化肥装船,配置1台2000t/h轨道式装船机。南10泊位后方布置散杂货堆场,散货(高岭土、非金属矿石)通过自卸车进行水平运输,堆场作业由装载机完成。件杂货水平运输通过牵引车拖平板车的方式,库场作业采用轮胎吊或叉车。南9、南8号泊位后方布置4个集装箱堆场,堆场共4台配置电力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完成堆场装卸车作业,集装箱牵引车拖半挂车完成水平运输。 具体装卸工艺流程如下: ①散货(高岭土) 港外汽车→散货堆场→自卸车、移动式皮带机→装载机→前沿临时堆场→门座起重机→船。 ②散货(非金属矿石) 船→门座起重机→前沿临时堆场→装载机→自卸车、移动式皮带机→散货堆场→港外汽车。 ③散货(铜精矿)(直装直取,不在后方陆域堆存) 船→门座起重机→移动漏斗→港外汽车。 ④散货(化肥) 化肥进仓:火车来料→**吊卸箱→液压翻转机平台拆箱→皮带机→多点卸料皮带机→机械**仓内移动多点卸料小车皮带机→仓内堆料→仓内刮平机平仓。 化肥出仓:机械**仓化肥→刮平机/抓斗→仓内料斗→仓底皮带机→皮带机→装船机皮带机→装船。 卸火车直取装船:火车来料→**吊卸箱→机械**仓卸料站→皮带机2→装船机皮带机→装船。 ⑤件杂货 船←→门座起重机←→牵引车+平板车←→轮胎起重机、叉车←→库场←→轮胎起重机、叉车←→港外汽车。 ⑥集装箱 船←→门座起重机←→集装箱牵引车+半挂车←→电力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堆场←→电力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集装箱牵引车+半挂车←→船。 |
| 本次装卸工艺在维持散货(高岭土、非金属矿石)、集装箱及件杂货原有装卸方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对铜精矿和化肥的装卸作业进行优化,显著提升了装卸作业的环保水**运行效率。具体调整如下: 铜精矿取消堆存转为直装直取:散货铜精矿装卸工艺由原中转堆存优化为码头前沿直装直取,取消了临时堆场与后方堆场堆存环节,缩短了作业流程,减少了扬尘与撒漏风险; 化肥调整为集装箱进港、散货出港:化肥装卸工艺由“散货进港、件杂货出港”调整为“集装箱进港、散货出港”,出港环节采用专业化密闭皮带机输送配合轨道式装船机装船,实现了全程密闭化输送,大幅提升了清洁化作业水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除尘系统以及湿式作业等综合措施抑尘;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系统、雾炮车等来控制产生的粉尘,并严格控制码头前沿临时堆场时间;采用污水分流制,项目场地内需布设有雨水收集管道和污水收集管道;在拆装箱库场地新增一个处理规模大于50立方米/****处理站,设置隔油沉淀池、气浮过滤一体化装置等;一般固废:船舶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方陆域区设置若干垃圾桶收集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散货撒落货物回收利用,****处理站产生的沉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新增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处理站产生的废油、含油污泥及机修间产生的废油,然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时间,并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营运期间进出港船舶车辆限速行驶,加强港区绿化工作,并严格控制不符合噪声控制技术指标的车辆进出港。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除尘系统以及湿式作业等综合措施抑尘;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系统、雾炮车等来控制产生的粉尘,并严格控制码头前沿临时堆场时间;采用污水分流制,项目设置了一套含尘污水收集系统、一套含油污水收集系统、一套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一套雨水收集系统;在含油冲洗地的东侧设置了一座72m3/d****处理站,设置隔油沉淀池、气浮过滤一体化装置等;一般固废:船舶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方陆域区设置若干垃圾桶收集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散货撒落货物回收利用,****处理站产生的沉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北暮作业区1~4号泊位后方陆域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属于同一业主单位)暂存,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贮存库与项目运输距离约为2.6km。验收阶段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仍遵循环评阶段的技术要求,并在铁路装卸线噪声控制方面进一步强化:一是严格限制机车鸣笛,除危及人身及行车安全的紧急情况外禁止鸣笛;二是加强轮轨维护,定期实施轨道打磨和车轮镟修等措施。 |
| (1)防风抑尘网布置因场地条件调整:因散货堆场南侧**,实际建设时抑尘网沿堆场北、西、东三面设置,总长度随堆场尺寸调整为342.1米,高度由8米提高至10米。 (2)散货堆场喷淋系统得到加强:在堆场北、西、东三面各设1台射程67米的固定式喷枪,较环评阶段增加1台,提升抑尘覆盖效果。 (3)洗车平台位置优化:将洗车平台从大门进出口调整至散货堆场进出口,实现针对性车辆冲洗,减少堆场粉尘外带。 (1****处理站随布局同步调整:****处理站的位置随后方陆域堆场及辅建区布局的优化而相应调整。 (2)含尘雨水收集范围与冲洗频次全面提升:含尘雨水收集范围由原散货泊位平台初期雨水扩展至南9南10泊位径流雨水及冲洗废水,并纳入南7南8泊位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频次由4天1次提高至每日2次。 (3)化肥作业污水实现源头减量与分质预处理:机械化**仓采用密闭皮带机输送化肥,取消作业场地冲洗;在辅建区设无油化肥集装箱冲洗场,洗箱水经压力管道输****处理站,并在沉淀池入口前通过加药装置投加除磷剂进行预处理。 (4)生活污水实行分级收集与组合处理:针对办公(候工)楼地势较低、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的情况,自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m3/h****处理站,对其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出水达标后回用于港区绿化;远离辅建区的环保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则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环卫车定****处理厂处理。 验收阶段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整体上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仅对危险废物的暂存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项目不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改为依托北暮作业区1#–4#泊位后方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属于同一业主单位)进行统一暂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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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 | 已建,回用堆场洒水降尘 | / | |
| 2 | ****处理站 | / | 已建,****处理站处理 | / | |
| 3 | ****处理站 | / | 已建,回用港区绿化 | / |
| 1 | 防风抑尘网、喷淋除尘系统以及湿式作业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 | 已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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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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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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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一是施工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划定范围内,尽量减少影响范围。二是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进度,水下施工原则应避开海洋生物的产卵期及鱼虾繁殖期(每年的5月~8月),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三是施工过程中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水质变化,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停工。 项目建设需做好生态补偿工作。海洋生物的补偿由建设单位与渔业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国家《渔业法》(第三十五条)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等有关规定对受损的海洋生物**、水产**进行补偿,明确补偿金额、补偿计划具体实施单位等,补偿可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并将具体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一、施工严格控制在施工划定范围内,尽量减少了影响范围。 二、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进度,水下施工已避开海洋生物的产卵期及鱼虾繁殖期(每年的5月~8月),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 三、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水质变化,施工期间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未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 四、项目已制定相关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见附件6),已于2025年7月8日按方案实施增殖放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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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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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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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