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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24332Y | 建设单位法人:约瑟夫﹒君特﹒格罗斯 |
| 刘小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高照街道桃园路1507号 |
| ****年产1000万套线性驱动系统研发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高照街道桃园路1507号 |
| 经度:120.639030 纬度: 30.7649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7 |
| 嘉环秀备〔2020〕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0 |
| 8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2433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11MA2CWX85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80868W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4-12-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 2025-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万套线性驱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万套线性驱动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见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注塑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温等离子+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2.喷塑分成处理工艺为“密闭收集+布袋除尘”; 3.燃料废气、 固化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温等离子+紫外光催化氧化”; 4.浸漆废气处理工艺为“多级水喷淋”; 5.其他见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1.注塑废气实际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排放口编号 DA001; 2.实际两条喷塑线分别通过经“密闭收集+旋风分离+布袋” 除尘后独立排放,排放口编号 DA003、 DA004; 3.燃料废气、固化废气实际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排放口编号 DA005; 4.实际两条浸漆线分别配套 建设“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汇合排放,排放口编号 DA007; 5.其他与环评一致。 |
| 提级改造,提高废气处置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文件审批注塑机及其配套机器人12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注塑机及配套的注塑机器人较环评减少 66 台 |
| 实际设备品牌及型号与生产能力匹配,数量减少后仍能满足生产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608 | 1.6299 | 3.51 | 0 | 0 | 2.238 | 1.63 | |
| 0.304 | 0.815 | 1.755 | 0 | 3.51 | 1.119 | -2.695 | |
| 0.03 | 0.082 | 0.176 | 0 | 0.352 | 0.112 | -0.27 | |
| 0 | 1.4499 | 0 | 0 | 0 | 1.45 | 1.4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9 | 0.4 | 0 | 0.8 | 0.039 | -0.761 | / |
| 0 | 0.4995 | 1.872 | 0 | 3.744 | 0.499 | -3.245 | / |
| 0.036 | 1.4499 | 1.511 | 0 | 3.022 | 1.486 | -1.572 | / |
| 0.038 | 0.9572 | 4.514 | 0 | 9.028 | 0.995 | -8.071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石油类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日均值(范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共设置废水处理装置两套, 处理工艺相同,分别处理就近车间的 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 “调节+气浮+A/O+沉淀”工艺,其中 1 号处理站设计能力 72t/d, 2 号处理站设计能力 72t/d,合计处理能力 144t/d。 | 监测点位:废水处理设施 1 进、 出口;废水处理设施 2 进、 出口;废水处理设施 2 进、 出口;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化 物、石油类、氨氮、总磷;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4 次 (加一次平行样)。 |
| 1 | 注塑废气处理实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注塑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 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点位:DA001 进口和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2 | 切割、焊接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切割及焊接烟尘分区域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两套布袋除 尘装置分别处理后,尾气通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点位:DA002 进口 1、进口2、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3 | 喷塑1线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旋风分离+布袋除尘装置处 理后,尾气通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点位:DA003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4 | 喷塑2线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旋风分离+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 尾气通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点位:DA004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5 | 固化、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 SO2 和 NOX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方案》(环大气〔2019〕 56 号)中的相关要求(即重点区域原则上按 SO2、 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200、 300mg/m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 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2 中的 限值。 | 固化及烘干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5 排放) | 监测点位:DA005进口、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仅出口)、SO2(仅出口)、NOx(仅出口);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6 | 焊接、擦拭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异丙醇的排放浓 度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乙醇的排放浓度参照执行 《苏联工作环境空气和居民区大气中有害有机物的最大允许浓度》中的工 作区最大允许浓度。 | 固化及烘干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 3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5 排放) | 监测点位:DA006进口、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异丙醇、锡及其化合物(仅出口);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7 | 浸漆废气处理设施 | SO2 和 NOX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 56 号)中的相关要求(即重点区域原则上按 S O2、 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200、 300mg/m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 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2 中的限值 | 两条浸漆线浸漆及烘干废气分别经各自喷淋+干 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 5 号楼顶 30 米高排气筒(DA007) 排放 | 监测点位:DA007进口、进口2、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仅出口)、SO2(仅出口)、NOx(仅出口);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8 |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抛丸车间顶 15 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监测点位:DA008进口、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 |
| 9 | 食堂废气处理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办公楼顶 30 米 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监测点位:DA009出口;监测因子:油烟;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每天 5 次 |
| 1 | 降噪设施 | 东厂界和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厂界和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在设备选型上应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并对其基础设减振措施;文明操作;在生产区和厂区四周种植绿化隔声带,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树等;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尤****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共4个点位;监测因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昼、夜各 1 次 |
| 1 | 金属边角料、废次品、回收塑料粉尘、废锡渣和回收金属粉尘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建设专用的危废暂存区,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危废暂存区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约50m2,要求设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设施并配备照明设施。妥善收集危险废物后,将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 金属边角料、废次品、回收塑料粉尘、回收金属粉 尘等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水处理污泥、废脱脂液、废硅烷液委托**明镜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安全处置。废电子元器件委托******公司安全处置。 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漆委托**归零环保 ****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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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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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Cr、NH3-N、颗粒物、SO2、NOx和 VOCs按照削 2 增 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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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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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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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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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