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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城河片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孝政函〔2026〕23号
******局:
你局《关于先行审批****护城河片区详细规划的请示》(孝自然资报〔2026〕7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护城河片区详细规划》。
二、本次规划范围环绕**护城河周边,涵盖河柳巷两侧、东市场、供销社等零星地块,规划面积约99.5公顷。片区以环境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为主,兼有少量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CZ03-109-01-(01-03)、CZ03-109-02-(01-88)、CZ03-109-03-(01-65)、CZ03-109-04-(01-30)、CZ03-109-05-(01-22)、CZ03-109-06-01、CZ03-109-07-(01-18)等地块及其周边路网。
三、市住建局牵头,******局、文旅局、老**保护更****指挥部、**楼街道,加快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确保街区保护规划与**护城河片区详细规划准确衔接。
四、****住建局要严把方案设计,加强论证,确保各类设计方案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肌理相融合,切实维护历史**风貌完整性与文脉延续性。
五、你局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指导分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步将规划成果纳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与《**市**详细规划》统筹落实。
六、你局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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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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