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兴东镇集镇等区域垃圾转运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595,000
项目地点: 兴东镇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8-12 09:30
评审地点: 兴东镇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人电话: 150****2525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06 11: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8-11 16: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自备1辆自卸式货车,需有覆盖装置,铲车至少7辆以上。同时具备本人的准驾车型,车辆行驶证、车险等相关手续。(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前需由采购人现场检查货车、铲车型号及数量是否对应,签订合同后,是否按规定投入使用,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签订或解除已签订合同权利义务) 2、至少提供一份2024年1月1日后至今的类似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 以上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经发现弄虚作假则立即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