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6〕122号省水利厅关于荆门市车桥水库水上运动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湖北-荆门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鄂水许可〔2026〕122****门市****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鄂水许可〔2026〕122号


****门市****中心一期金色

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可山****公司:

****公司****水库****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公司****水库管理范围线内,****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

二、基本同意《****水库****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本)提出的涉库建设方案。拟建沙滩、景观及场地布****门市车桥水库东侧。沙滩工程总面积约1.91万m2,周长约888m,高程在108m~114m之间(吴淞高程),临水侧采用石笼护脚,总长540m,沙滩与后方道路之间采用草皮护坡衔接。

景观及场地布置工程包括仿真椰子树、遮阳伞、张拉膜及临时板房等临时性建筑物,均布置在设计洪水位以上。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岸坡抗滑稳定能够满足规范要求。****水库特征库容,****水库原有功能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水库防洪安全、防汛抢险、库岸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

五、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水库管理范围****水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建设其他建(构)筑物,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和堆料场,****水库内弃土弃渣。

(二)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岸坡防护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公司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确保防洪安全。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

(五)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相关批准文件及施工安排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备案。项目开工建设时,你公司应提前联系****水库管理单位派员联合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依据许可文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你公司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涉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验收,你公司应函请市水行****水库管理单位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在竣工验收完成6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函报有关竣工资料。

(七)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心****门市****中心一期金色沙滩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成果的报告

****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