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弋阳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弋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委员会
文 号:饶发改行政字〔2026〕6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成文日期:2026-07-15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关于**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委员会:

报来《关于上报**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弋发改字〔2026〕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县路网结构,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2506-361100-04-05-347576)。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北起**县丁山路口处,起点桩号为K0+000,顺接现状S204省道,路线基本沿现状道路布设,向南延伸,途经漆工镇、**墩镇、葛溪乡等重要乡镇。于桩号K10+978处与S205省道呈十字平面交叉,桩号K34+060处利用现有高速公**梁下穿上万高速,桩号K34+370处下穿规划渡槽,桩号K34+547处下穿弋樟铁路。终于S204省道G353国道现状环形平面交叉处,终点桩号K37+839.236。项目总体走向由北向南,全长37.839公里。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路线全长37.839公里,其中改线**8.8公里、旧路改造29.039公里;桥梁共计7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3座;下穿弋樟铁路框架桥1座,圆管涵、盖板涵及箱涵共189道,立体交叉3处,公路平面交叉4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城镇化路段配套排水及照明管线。主要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12米、21米;桥梁断面宽度12米、24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50、1/100。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63119.42万元(含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919.6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通过申请上级拨款及地方财政资金。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采取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运输厅出具的《****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公路水路中期调整项目库的通知》(赣交规划字〔2024〕38号),****办公室出具的《****办公室关于**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赣自然资办函〔2026〕193号),****林业局出具的《关于**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意见的复函》,****政府出具的《****政府关于**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62026XS****613号),****运输局出具的《**县省道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政府出具的《承诺函》,****办公室出具的《****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1),******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升级改造工程的意见》和上****中心出具的《关于谋划**县S204李太线丁山入口至花亭段公路改建项目事项的支委会议题摘要》。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该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到龟峰国家森林公园,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