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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老图书馆改造及**密集书库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饶师院字〔2026〕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老图书馆改造及**密集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4〕134号),****发展中心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图书馆改造:图书馆室内装修提质改造,改造面积约3333.00 平方米;
(二)**密集书库:总建筑面积1640.32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三、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50.46万元,其中:**工程费86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65万元,基本预备费45.26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资金。
四、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国家规定、行业要求、专家组审查意见、本批复要求及《关于****老图书馆改造及**密集书库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饶口岸评审字〔2026〕48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五、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