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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及28个乡镇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2日
二、说明信息
说明事项:招标文件
说明内容: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的报价分内容前后不一致;标书代写
正确的报价评分标准为:(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标书代写
(2)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100分;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A)时,Bn-A=0.1%的扣7分,Bn-A=0.2%的扣7×2=14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评标基准值(A)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A-Bn=0.1%的扣5分,A-Bn=0.2%的扣5×2=10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3)计算公式:
Bn>A时,投标人报价:Bn得分=100—7×(Bn—A)/0.1%
Bn<A时,投标人报价:Bn得分=100—5×(A-Bn)/0.1%。
本次说明不涉及招标文件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县******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306室
邮编:5376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5-****0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文体路8号皇庭世家商住小区24商铺
邮编:537000
联系人:庞林丽
电话:0775-****893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