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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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废标原则
成交原则:报价供应商需三家及以上 废标原则: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价格过高
结算付款
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结算单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挂账后一个月内付款,承兑结算,不贴息
其他要求
铝灰指标标准 1.外观:粉末状,灰白色、灰褐色,不得混入钢铁、水泥、砖石瓦块等非铝灰物料,颗粒直径12mm以上含量<12%。 2.氧化铝含量:≥70%,A/S:≥9.0 氧化铝含量<70% 或A/S<9.0不予结算。 3.氟化物浸出浓度(以F-计)≤100mg/L,分析方法按照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F进行(未达标.不予结算)。 4.氯化物浸出浓度(以cl-计)≤300mg/L,分析方法按照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F进行(未达标.不予结算)。 5.氮化铝以氮元素含量计算,氮元素含量基准0.7%,上限1.2%。关于氮元素的扣罚标准:氮元素含量≤0.70%时不扣不奖;0.70%<氮元素含量≤1.20%时,每升高0.01个百分点罚3元/吨;氮元素含量>1.20%时,不予结算。分析方法按照YS/T 1179.3-2023 《铝灰渣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碳、氮含量的测定》进行。 6.硫含量:<0.5%;(未达标.不予结算); 7.水份≤3%,超过后向上取整(如3.01%按4%计)每超1%扣10元。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