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文件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X009滨河大道**大桥**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道路全长2.128km(含桥梁),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5.5米,路面宽14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大桥全宽为22米,涵洞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I级标准,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项目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20256平方米,共设桥梁697米/1座,共设涵洞5道,圆管涵4道,盖板涵1道,公路平交4处(其中与等级公路交叉2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2.128公里。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为滨河大道与钢厂交叉处(K0+000),终点位于瀼河乡东余流村西侧与S234省道交叉处(K2+128)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采用网络连接或采用电话、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阅要求,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全文。查阅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C-tbaIl6-Ts4f0mEFxBAwpwd=bjy7
提取码: bjy7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发送邮件至****@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周边居民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各界人士。
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和态度,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信息公开后下载意见表,以信函、传真、邮件或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提交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155****6336;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 系 人:封工
联系电话:189****3069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示范区湖****广场3号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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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