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国****公司****公司关于******虹桥~葛源35kV线路工程变更建设内容的请示》(饶供发展〔2026〕25号)收悉。经研究,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现就该项目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关于核准******虹桥~葛源35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5〕66号)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由“虹桥110kV变电站和葛源35kV变电站各扩建35kV间隔1个;改造线路,全长约24.10km,其中葛源变出线约0.02km采用双回路架设(与葛山线双回同塔架设),其他约24.08km采用单回路架设,10mm冰区段导线采用1×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15mm、20mm 冰区段导线采用1×JL/G1A-150/35型钢芯铝绞线。”变更为:“**虹桥110kV变电站扩建至葛源变的35kV间隔1个,葛源35kV变电站扩建至虹桥变的35kV间隔1个;**线路24.28km,单回路架设,10mm冰区段导线采用1×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15mm冰区段导线采用1×JL/G1A-150/35型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0.14km,其中约0.08km 采用2+1孔非开挖拉管敷设,约0.06km采用2+1孔穿管直埋敷设(预留一回土建),电缆采用ZC-YJV22-26/35kV-3*240mm2电力电缆。”
二、同意将《关于核准******虹桥~葛源35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5〕66号)中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由1897万元变更为2242万元。
三、项目变更后,《关于核准******虹桥~葛源35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5〕66号)继续有效,其他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