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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工作,确保河道正常运行、行洪安全、水环境质量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厝内湖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市**区彩塘镇施厝内湖,面积约0.10km2。
二、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
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本次划定河道属于无堤防湖泊。划定标准:无堤防湖泊管理范围按水域岸线外延 5m 划定(若临水侧有通行道路,且道路外边缘线与水域岸线之间距离大于 5m 的,则按道路外边缘线划定)。
四、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属于行业管理需要,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以图为准,具体有关控制点坐标****水务局实名查阅。
特此公告。
施厝内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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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