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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需求发生变化,****鑫杰向我局提出对自建房进行规划调整,调整内容为:
取消东侧⑧轴-⑨轴之间室外楼梯,改为入户门廊,并对各层平面布置局部微调。调整后,一层平面建筑面积由380.59平方米调整为366.54平方米;二层平面建筑面积由338.20平方米调整为311.40平方米;三层平面建筑面积由332.54平方米调整为321.70平方米;四层平面建筑面积由335.62平方米调整为276.90平方米。占地面积由380.59平方米调整为366.54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286.95平方米调整为1276.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286.95平方米调整为1276.54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9.35%调整为57.15%,容积率由2.01调整为1.99。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提交书面材料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同意拟调整方案,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公示地点:1.****政府官方网站
2.“**县****鑫杰自建房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
联 系 人:**县自然**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站
电 话:0851-****4671
地 址:**县**街道茶海路2号
2026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