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实验室检测****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实验室检测****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变更条款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合同金额,(3)付款方式;3、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内容:一、付款方式调整调整前:第一次付款:在本合同生效且财政拨款到位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金额为人民币¥****000.00,大写金额为贰佰壹拾万元整(约占合同总价款55.263158%,该比例仅作参考)。第二次付款:第二年硬件建设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财政拨款到位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进度款项,即金额为人民币¥****000.00,大写金额为壹佰伍拾壹万元整(约占合同总价款39.736842%,该比例仅作参考)。第三次付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方验收通过且财政拨款到位后,乙方向甲方开县发票,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大写金额为壹拾玖万元整(占合同总价款5%,该比例仅作参考)。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财政拨款致使甲方迟延付款的,不应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调整后:第一次付款:在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开具合同价53.9%(该比例仅作参考)的正式发票,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53.9%的预付款,即金额为人民币¥****000.00,大写金额为贰佰零伍万元整。第二次付款:合同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且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价46.1%(该比例仅作参考)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金额为人民币¥****000.00,大写金额为壹佰柒拾伍万元整(占合同总价款46.1%,该比例仅作参考)。二、合同履行期限调整调整前:起始日期:2026年7月24日,完成日期:2028年月23日。调整后:1.该合同履行期限为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7年1月23日止。2.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和建设。3.自合同履约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质保运行服务,服务期2年。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7-30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