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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需求发生变化,****浩浩向我局提出对自建房进行规划调整,调整内容为:
1.1#楼将一层层高由3.6米调整为6.0米,三层建筑面积由256.36平方米调整为181.84平方米,调整后1#楼总建筑面积由769.08平方米调整为680.64平方米,1#楼建筑高度由10.80米调整为13.20米。
2.2#楼增加占地面积和高度,调整后2#楼总建筑面积由455.84平方米调整为570.61平方米,建筑高度由10.65米调整为11.25米。
3.总占地面积由431.88平方米调整为48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1224.92平方米调整为1251.2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24.92平方米调整为1251.2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9.44%调整为56.09%,容积率由1.40调整为1.43。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提交书面材料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同意拟调整方案,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公示地点:1.****政府官方网站
2.“**县****浩浩自建房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
联 系 人:**县自然**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站
电 话:0851-****4671
地 址:**县**街道茶海路2号
附件: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