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结婚落户一件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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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滨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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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结婚落户一件事”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6-08-06 11:30

一、事项名称

结婚落户“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4.生育登记申请。

三、实施机构

****婚姻登记机构、基层派出所、基层卫健部门。

四、服务对象

(一)预约在**省内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军人、监狱服刑人员按原相关规定办理。
(二)户口登记在市内,结婚登记后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的当事人。
(三)申请在**市内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的**市户籍或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的当事人。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婚姻登记条例》

3.《**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中华人民**国户口登记条例》

六、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七、受理条件

(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申请****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2.要求结婚的男****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8.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需本人主动申请。

(三)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共同申请;

2.****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

(四)生育登记申请

1.申请生育登记的夫妻应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口,或者是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口;

2.当事人应是在生育前,为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办理生育登记;

3.当事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不提供)等有效证件照片。

八、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上传/现场免费复印

2

也可以使用有效临时身份证

2

合影证件照

原件

纸质

现场免费照相/也可自备

3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原件

纸质

现场填写

2

申请人无需自行准备。

4

男女双方

居民户口簿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
上传

2

用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及生育登记。

5

夫妻投靠
个人申请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
上传

1

投靠方、被投靠方共同填写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拍照后上传联办平台。

6

其他婚姻状况
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特殊情形提交:当事人声明离异、丧偶或者声明的婚****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离婚登记档案、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九、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s://bzzwfw.****.cn/bz/public/index)“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登录“爱**”APP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模块,进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的在线申请。

(二)线下协办。当事人可在相关政务服务现场的“结婚落户一件事”咨询服务窗口,咨询“结婚落户一件事”集成服务政策,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进行线上多事项联办。****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后,单独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事项进行网上****派出所和卫健部门现场办理。


一、事项名称

结婚落户“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4.生育登记申请。

三、实施机构

****婚姻登记机构、基层派出所、基层卫健部门。

四、服务对象

(一)预约在**省内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军人、监狱服刑人员按原相关规定办理。
(二)户口登记在市内,结婚登记后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的当事人。
(三)申请在**市内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的**市户籍或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的当事人。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婚姻登记条例》

3.《**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中华人民**国户口登记条例》

六、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七、受理条件

(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申请****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2.要求结婚的男****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8.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需本人主动申请。

(三)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共同申请;

2.****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

(四)生育登记申请

1.申请生育登记的夫妻应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口,或者是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口;

2.当事人应是在生育前,为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办理生育登记;

3.当事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不提供)等有效证件照片。

八、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上传/现场免费复印

2

也可以使用有效临时身份证

2

合影证件照

原件

纸质

现场免费照相/也可自备

3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原件

纸质

现场填写

2

申请人无需自行准备。

4

男女双方

居民户口簿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
上传

2

用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及生育登记。

5

夫妻投靠
个人申请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
上传

1

投靠方、被投靠方共同填写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拍照后上传联办平台。

6

其他婚姻状况
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特殊情形提交:当事人声明离异、丧偶或者声明的婚****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离婚登记档案、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九、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s://bzzwfw.****.cn/bz/public/index)“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登录“爱**”APP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模块,进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的在线申请。

(二)线下协办。当事人可在相关政务服务现场的“结婚落户一件事”咨询服务窗口,咨询“结婚落户一件事”集成服务政策,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进行线上多事项联办。****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后,单独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事项进行网上****派出所和卫健部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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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办理地点

****服务中心:**省**市滨**黄****政务中心12****服务大厅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河四路269号民政局西侧一楼南大厅
****登记处:广场东路167号民政局西门一楼大厅
****服务中心:孙武三路366****民政局一楼西侧
****登记处:**六路567-2号县民政局西门一楼大厅
****登记处:**县**路27****婚姻登记处(****内)
****登记处:**一路579号民政局****服务大厅
****民政局婚****开发区巡回点:****开发区长江五路777****研究院C****服务大厅C21窗口
****民政局****开发区婚姻登记巡回点:高新区新五路万物生小区北门

十一、办理时间

除**县外: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法定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需要实地查核情况的,以实际办理时限为准)。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

各事项业务办理不收费。联办事项办理过程中,因邮寄材料产生的费用,按快递部门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十五、结果名称

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登记页)、生育登记证

十六、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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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快递物流

1.结婚登记需当事人现场办理并取件,无需邮寄。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事项办结后,当事人****派出所申请以邮寄方式领取居民户口簿。

3.生育登记证,可直接查询下载打印,无需邮寄。

十八、咨询电话

****服务中心:0543-****270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543-****670

****登记处:0543-****508

****服务中心:0543-****523

****登记处:0543-****069
****登记处:0543-****789

****登记处:0543-****321

****民政局婚****开发区巡回点:0543-****335
****民政局****开发区婚姻登记巡回点:0543-****646

涉及各类事项的业务办理(预约)问题,申请人可分别向民政、**、卫健部门咨询。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电话咨询全省****机关,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mzt.****.cn/art/2026/7/8/art_15318_****6301.html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可****派出所,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s://msjw.****.cn/hzlxfs/wxhzlxfs.jsp

3.生育登记申请可电话咨询基层卫健部门,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wsjkw.****.cn/wmfw/cxfw/202212/t****1212_****045.html

十九、监督投诉电话

0543-12345。

二十、联办效能

联办效能

单件办

集成办

办理时间

4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30份

10份

跑腿次数

3次

1次

办理环节

4个

1个

跑动次数说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跑动一次)后,婚姻状况变更及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可据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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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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