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6-18
项目预算金额:****558元;最高限价:****558元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26年07月13日发布于《****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6年08月04日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崔新美、周艳、陈海玉、王松涛(业主代表)、许颖梅(组长)
四、废标原因:
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迅威****公司“55寸超窄拼接屏”未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显示具体型号);**万算****公司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求:★1、质保期要求;******公司“20.55寸超窄拼接屏、83.工作站、84.导播显示器”未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显示具体型号);********公司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求:★5、付款条件和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至诚六路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0-****789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新开元大健康产业园2栋A座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6****6666
3、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省**县**镇滨河路
联系电话:0370-****832
****
2026 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