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提升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村道提升招标文件的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内容原为:
“土建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兼任机械员);试验员:0人;劳务员:1人。”
现修改为: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可兼任机械员);试验员:0人;劳务员:1人。
二、考虑电子交易平台端口设置的实际情况,为便于投标人操作,现明确:
投标人应将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全部内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统一通过“资格文件”上传端口一次性完成递交。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8章规定的格式签章后,依次编入合并文档的相应位置。
投标人应确保合并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签章齐全。因文件合并或上传不当导致无法识别、****委员会无法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本补充通知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的调整,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如下: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6年8月10日09时30分00秒”顺延至2026年8月12日10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8月12日10 时30分00 秒;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按照顺延后的时间安排,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