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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扁****电站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扁****电站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镇**扁担山镇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变更后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拟使用25个光伏子方阵,光伏组件163800块,配套25台3900kVA箱式变压器,场区通过4回35kV线路送至扁担山一期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线路采用架空+地埋方式(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部分线路依托一期项目工程线路),地埋线路路径长度约15.31km(采用单回路),架空线路4回路径长度约14.66km(采用双回路),集电线路塔基51座。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4307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