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市2026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市华山镇华山村;**华山村居民区,南至道路,西至林地,北至陕****医院家属楼、华山村居民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0.08206°,N:34.52801°,调查地块面积为19028.13m2(合28.54亩)。调查地块原地类为林地(03)-灌木林地(0303),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教育用地(0804)。
调查地块原土地权属为**省**市华山镇华山村集体,2016年,****协会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调查地块内****学院;2019年7月9日,****事务局决****协会****学院办学的行政许可;2025年9月29日,******局****协会****学院承办单位)非法占用华山村集体****学院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已整改到位;2026年4月17日,****政府与****委员会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华山村1.9028公顷集体土地(即调查地块);截至2025年6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相关用地手续仍在办理中。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由林地变更为教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教育用地(0804)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结论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污染的风险较小,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