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型文艺活动宣传推广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集宣传推广项目承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是剧目宣传推广。本项目为大型文艺活动提供新媒体传播、宣传物料设计制作等服务,包括并不限于线上全域宣传推广、线下场景宣传运营;开展多品类宣传视频创制,完成剧目与观众互动项目策划组织、落实等工作。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98万元。
三、承担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开展相关业务必须的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全程跟进项目。
5.近三年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2026年8月11日。
五、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含报价),提交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逾期不予受理。(邮箱地址:qianyichen@mzzjw.****.cn)。
六、其他事项
1.北****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告知申报单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委员会所有。
联系电话:****0558,186****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