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监理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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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1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0.1.1

类似项目:考核期内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或总承包项目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类似项目:考核期内承接过或已完成的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1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0.0~20.0分)

考核期内(2023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承接过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0分,(满分20分)。标书代写

类似业绩是指:考核期内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或总承包项目金额 2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备注:必须提供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需要提供竣工验收意见书,如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考核期内(2023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承接过或已完成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每个得10分,满分20分。标书代写

类似业绩是指:考核期内承接过或已完成的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备注:

1.已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含正在实施或已签合同尚未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资额以监理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若监理合同未载明,须提供该项目的投资额证明文件(如立项批复、概算批复等),否则不予计分;

3.须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面;已完成项目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目分多个标段或分期实施的,仅以投标人承担监理工作的具体标段(或期次)的投资额作为业绩金额,不得以整个项目总投资额计算。

注:1.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以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其余章节凡涉及上述业绩定义的,均按本澄清公告执行。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田州镇

联系方式:黄工0776-****6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浦路18-2号风尚80住宅楼911号

联系方式:文群0771-****089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监理服务.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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