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公告信息 | 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已由**市**区数据局以扬广数备[2025]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街道,****电厂路,南至规划横一路,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221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2300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约3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377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30个月(实际以最终开工令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①造价咨询:EPC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EPC招标后定额计算价编制;项目装饰、景观、外立面、桩基、土方、支护等方案造价测算,直至最终方案造价符合目标成本;②工程监理:本项目批复涉及的所有**、设备等施工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③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涉及到的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EPC标段的招标代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其它要求: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3)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4)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招标代理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负责人。 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招标代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代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 3.5.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5.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GZ670商业综合体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3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7.2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7.3招标代理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获取时间:2026年 8 月 6 日至2026年 8 月 11 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电子标服务 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19 日14:00时。标书代写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8月19日14: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10.1 本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标书代写 10.3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4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中路112号 地 址:**市**中路九洲大厦1106 邮 编:225000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蒋骁 联 系 人:方俊、邱莎 电 话:199****5082 电 话:181****4366、150****687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2.备注1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7197 12.2异议渠道: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方俊、邱莎,联系电话:181****4366、150****6879,通讯地址:**市**中路九洲大厦110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6年8月6日 附件:
注: (1)除特别说明的证书以外,评审标准中所提及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与聘任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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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