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结果公告 | ||||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省**市**县宽甸镇欢喜**路-7 中标(成交)金额:705,000(元)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 工程类 名称: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B****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施工范围:拆除旧平台、**沥青混凝土路面、**售货长廊2座、**长城墙56.9m、**预制边沟12m、拆除混凝土墩(拦车石)9个、民族团结打卡小品1个、331指示牌2个、观景台指引牌4个。(详见工程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沈丽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738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丽、向微、陆洪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下露河朝鲜族乡“文旅融合服务驿站+民族团结宜传地标”共建示范项目(二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鸭绿江大街原105车队 联系方式:041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宽甸县北环东路魅力**走20米 联系方式:159****3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秀娟 电 话:159****3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