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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8月6起至2026年8月19日止。若以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建设局407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区**路与绿洲路交叉口东150米,投诉电话:0546-****953。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鑫都禧悦17#、18#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2. 鑫都禧悦1#、3#、9#-12#、15#、16#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3. 鑫都禧悦6#、7#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4. 鑫都禧悦5#、8#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5. 鑫都禧悦13#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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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