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晋江磁灶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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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泉环评〔2026〕表46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4
****关于****磁灶110****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6-08-06 13:54

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磁灶110****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市磁灶镇,本期主变规模为2×63MVA,**电缆线路长0.155千米,其中2条并行单回电缆沟路径长0.045千米、2条并行单回电缆桥架路径长0.01千米、同沟敷设双回电缆路径长0.1千米。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应配套容积不小于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二)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东、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变电站厂界其余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站及线路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四)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五)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和生态功能。

****公司应及时向当地自然**规划部门报告,****电站和线路走廊周边民房等环境敏感设施的建设,并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应采取措施确保达标或对敏感目标实施搬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一个月内,将批复后的环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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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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