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易开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罐头易开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罐头易开盖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址:**市**区邵伯镇金森路中段
投资概况:总投资额64260万元,预期环保投资额为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购置卷涂线、涂机、印刷机和基础盖系统、组合机系统、刻线补涂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约40余台(套)。采用卷材开卷、裁切、印刷、UV固化、外涂、烘干、堆叠、冲压成型、注胶等工艺技术,可实现印涂成品铁总量30.37万吨/年,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罐头易开盖82.11亿片、底盖72.99亿片的生产能力
劳动定员:本次项目新增职工人数共554人,不提供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采用三班制生产制度,每班8小时,年工作7920小时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不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监测点位的TSP、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苯系物(参照苯)、二甲苯、氨监测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2)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马荡河等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水质环境较好。
(3)声环境: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表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4)地下水:现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pH、耗氧量、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铁、锰、二甲苯、细菌总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Ⅰ类标准;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硝酸盐氮、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氨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总大肠菌群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评价区域内土壤T1~T7监测点位中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土地筛选值相应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土壤T8~T1监测点位中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土地筛选值相应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土壤质量良好。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的13条片涂线和12条罐头易开盖生产线位于2#车间,其中10条片涂线(外印涂、外涂、内涂、烘干)废气、12条罐头易开盖生产线(刻线补涂、烘干)废气经车间内双层密闭集气系统收集至2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焚烧炉”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剩余3条片涂线(外印、UV固化)废气经密闭罩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10)排放;2条卷涂线(内涂、外涂、烘干)废气经车间内双层密闭集气系统收集至2套“DTO焚烧炉”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注胶及其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至1套“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马荡河。
(3)固废: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大气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判**果为不达标区。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位于二类区);本项目各大气污染物在叠加区域背景浓度后对应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该项目废水正常排放时,本项目废水经化****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已建成投运的污水管****处理厂(本项目属于其服务范围)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马荡河,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噪声级的增量低于3dB(A);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暂存和运输过程中也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全面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及风险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本次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风险可控且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后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造成区域土壤累积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影响土地的使用功能,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发生事故后,风险评价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五、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选址位于**区邵伯镇工业集中区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要求,选址合理;选用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能够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环境风险可控;据调查,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总体来看,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意见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意见表可电话咨询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承越 联系电话:152****8963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邵伯镇金森路中段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4-****7036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中心A座1305
发布时间: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