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6日拟对乐山老年病专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市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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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779

传 真:0833-****332

地 址:******区白燕路830****生态环境局环境准入和督察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改扩建项目

******区人民西路283号

****环境局

**蓝mm22m222****公司

****医院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区域扩建医疗综合楼1#、医疗综合楼2#、**食堂、****处理站、**液氧站等,**建筑总面积约44837.75m2,新增床位400张。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对车辆行驶的路面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抑尘,并定期洒水,同时控制车速,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采用密闭车斗,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开挖的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防尘布遮挡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先进环保型设备和低污染燃料,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3)装修废气

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

2、废水

(1)施工废水

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2)生活污水

依托医院****处理站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布局;禁止夜间进行产噪的建筑施工作业;高噪声施工作业在工棚内进行;设置减速禁止鸣笛标识;设备保养维护等。

4、固废

施工产生的建****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处理处置;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废交有资质的危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检验废气

检验废气经排风系统末端中效+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密闭抽风收集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医废暂存间异味

采取机械排风、定期冲洗、喷洒消毒药剂等措施。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自带消烟除尘处理后经机械抽排风系统引至地表排风口排放。

(5)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6)汽车尾气

经机械抽排风系统引至通风井后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加强管理,车辆行驶禁止鸣笛;设置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水泵布置在室内;送风机、排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布置在机房内,机房应采用隔音棉隔声降噪;对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振措施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餐厨垃圾和食堂隔油池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药品废包装材料等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商。

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和废过滤介质等危废,经专用包装袋或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直接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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