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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业务****基地氧气乙炔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混凝土业务****基地氧气乙炔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混凝土业务****基地氧气乙炔采购
2.2项目工期:2026.8-2027.8
2.3项目地址:**市**区横沙乡新联路168号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每月25日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办理完成且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金额为当期结算金额的100%。
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单,甲方及甲方审计部门审计该结算单通过后30日,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
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无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公司
注册资金: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7992X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推荐理由:氧气、乙炔属于危化品,其生产销售、运输均有特别规定,横沙岛无对外陆路交通,来往车辆均需摆渡船摆渡。且目前横沙岛上只有****公司唯一一家单位具有上****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资质。根据《中交浚浦建筑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分包商)采购的”。为了不影响工期,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公示期限
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 至2026年8月9日16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晨琪
联系地址: **市**区沪松公路2345号
联系电话: 135****1867
| 1 | 液态氧 | 氧气 | 13% | 吨 |
| 2 | 乙炔 | 13% | 立方米 | |
| 3 | 液态二氧化碳 | 二氧化碳气 | 13%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