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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決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分选15万吨天青石矿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分选15万吨天青石矿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高新区邮亭组团A16-01-01/02地块(**市**区邮亭镇华福路7号附1****园区))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租赁重****公司部分厂房,占地面积3930m2,总建筑面积3200m2,建设1条天青石矿洗选生产线,设置破碎、筛分、洗选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实现年分选低品位天青石矿约15万吨(SrSO4含量在40%~60%之间),年产天青石精品矿约9.3万吨(SrSO4含量在70%以上)。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8.13%。。
(6)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9月3日
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50****3032
2026年8月6日